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國輕紡城“三次創業”,營造文明和諧、平安有序、穩定繁榮的市場經營環境,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,提升市場物業服務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、《中國輕紡城物業管理服務規范》和《中國輕紡城文明經營守則》,特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坯布市場全體經營戶、營業房承租人,經營戶違反本規定條款,營業房承租人需共同承擔其違規責任。
第三條 營業房承租人需約束本營業房經營戶的日常經營行為。
第四條 市場經營戶進入市場營業,必須依法經營、誠信履約、文明服務、愛護公物、消防安全,自覺服從公司管理。
第五條 本規定是市場經營戶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,也是公司工作人員進行市場管理的依據。
第六條 對經營戶實行積分管理制度,一個積分周期為一年。滿分基礎分為100分,具體獎懲措施在《中國輕紡城坯布市場誠信文明經營積分管理實施辦法》中體現。
第二章 依法經營
第七條 合法經營。市場經營戶應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。進入市場營業,按有關規定要求亮證經營。
第八條 保護知識產權。進入市場的商品,不冒用或偽造他人的注冊商標、專項認證標志,不存在其他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的情形。
第九條 公平交易。市場交易應遵循“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誠實、信用”原則,禮讓三分,自覺維護國內外客商的合法權益。
第十條 統計信息報送。按照國家統計局法規和有效政策,定期向市場管理單位報送經營活動相關信息資料。
第三章 誠信履約
第十一條 市場經營戶須按市場規定的時間入場開業經營和正常開門營業。
第十二條 營業房轉讓、轉租須經市場管理單位審批同意。營業房承租人不得擅自轉借、私自調整或共同合用營業房,不得擅自轉讓、轉租營業房,也不得擅自將營業房租賃權用于抵押、擔保、拍賣。否則,由此產生的損失均應有營業房承租人承擔。
第十三條 按時交納水電、空調、物業管理等各項規費;并按照屬地稅務部門依據《稅法》所額定的稅率納稅。
第四章 文明經營
第十四條 文明經商。經營人員應做到儀表端莊、衣著整潔、舉止文明、用語禮貌。禁止在市場內公共場所打牌、猜拳、酗酒、賭博;禁止大聲喧嘩、聚眾起哄鬧事、打架斗毆。
第十五條 營業房內貨物要整齊、有序,保持營業房良好的經營環境;營業房門前禁止亂堆亂放、占道經營,通道出樣須符合市場相關規定;愛護市場公共設施。
第十六條 衛生安全。保持營業房內衛生整潔,積極參與市場的除“四害”活動;維護公共衛生,不亂丟瓜皮果殼,不隨地吐痰,垃圾及時置于垃圾箱內。不得在公共衛生間內淘米、洗菜、洗衣服、宰殺魚禽等,節約用水,水龍頭做到隨用隨開不用即關;市場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和健康培訓教育合格證,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。
第十七條 車輛管理。除允許進入市場的車輛外,禁止機動車、非機動車進入市場。
進入市場內的板車等必須使用軟質橡膠輪胎和擱腳保護層,進入市場停車區域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,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,按指定泊位停車,做好車輛自我防盜措施。貴重物品,隨身帶走勿留車內。停車區域,必須按交通標志文明行駛、相互謙讓、注意安全,共同維護停車區域的交通秩序。
第十八條 廣告發布。發布廣告做到內容合法,手續齊全,向市場管理單位報批后方可制作發布。市場內外禁止亂涂、亂畫、亂貼。
第五章 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
第十九條 經營戶(或承租人)為本營業房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法定責任人,自覺簽訂《消防安全責任書》,接受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檢查。愛護市場內消防器材、設施,不得擅自移動、圈占、遮擋、挪用和損壞消火栓、消防噴淋頭、煙感等消防器材、設施。
第二十條 市場營業房內不要存放大量貴重物品和現金,市場關門后不得在市場內逗留或宿夜。
第二十一條 市場嚴禁使用電飯煲、電水壺、熱得快、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,不得私拉亂接電線,嚴禁使用偽劣電器,安裝照明燈具與可燃物需保持一定安全距離;室內改裝電器設備等須向市場管理單位申請并取得批準后進行。下班時必須自覺關閉營業房內電源。
第二十二條 營業房裝修需向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并取得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,使用的裝修材料和電器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嚴格遵守市場營業房裝修管理規定。
第二十三條 配合市場管理單位組織的經營秩序和消防安全整治活動,發現營業房及附近發生火警等突發事件,必須及時處置并向市場管理單位或消防部門報警。
第二十四條 市場經營戶必須監管好帶入市場的小孩,禁止小孩在市場內亂攀亂爬、玩火玩水。
第二十五條 市場內禁止吸煙,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在市場內焚燒一切廢棄物,禁止在市場內燃放煙花爆竹及從事燒香點燭等迷信活動,禁止在市場內動用明火(因特殊情況動用明火,必須經報批同意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工)。
第二十六條 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,擅自進入市場區域從事交易活動、派發廣告及宣傳資料等。
第二十七條 禁止將寵物帶進市場。
第六章 其他
第二十八條 規范市場交易行為,提倡簽訂書面銷售合同,積極防范貿易糾紛。
第二十九條 積極創新經營方式,鼓勵發展公司化、電子商務、“互聯網+”等新型經營業態。
第三十條 發揚見義勇為精神,敢于同盜竊、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,積極為搶險救災或公益事業做貢獻。
第三十一條 及時向市場管理方提供市場不安定信息;積極配合旨在促進市場繁榮的國內外展會推介活動。
第三十二條 服從市場管理,不得謾罵、刁難工作人員;不得阻礙或妨礙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;不得對工作人員進行人身攻擊。
第三十三條 自覺參加市場管理方組織的文明禮儀、商品質量、知識產權、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和知識的培訓。
第三十四條 按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問題,不得無理(或違規)上訪。
紹興市柯橋區中國輕紡城坯布市場有限公司
二0二0年十月













